《反骨崽崽三岁半,专和亲爹对着干》小说介绍
开书大吉的《三岁反骨崽:这个爹我不要了》这本书写的很好!语言丰富,很是值得看,盛玄霄盛司宇是本书的主角,小说描述的是:“这个面面多少钱啊?四猪猪,这里东西好贵,沈宝请不起的。”“没事,这不花钱,叔叔有会员。”盛
《三岁反骨崽:这个爹我不要了》 第9章 免费试读
“这个面面多少钱啊?四猪猪,这里东西好贵,沈宝请不起的。”
“没事,这不花钱,叔叔有会员。”
盛司宇朝服务生使了个眼神,带着沈宝进了不对外开放的贵宾用餐房间。
“有会员就不花钱吗?”沈宝可不是傻宝宝,总觉得四叔叔在糊弄小孩子。
“恩,对呀,你想吃什么?先来个海参汤面?”
沈宝看着上面好看的图,很诚实地说:“藕不认得这里的菜。”
“这是龙虾,这是甜虾,这是蟹,都好吃的,你喜欢吃什么?”
“藕没吃过这样的菜,藕只吃过有炒土豆,炒豆芽,炒芹菜,炖豆腐……”
听到沈宝报的这些菜名,盛司宇不禁心疼起来。
“这样啊,那今天换个口味,叔叔点几个菜,你尝尝。”
“嗯,阔以。”沈宝把钱从靴子里掏出来,递给他说:“师父说不能白吃白喝别人的,给你五十块,剩下的给太奶奶买东西。”
“这……叔叔怎么会是外人呢?叔叔请你吃饭的,你不用拿钱。”盛司宇哭笑不得,连旁边的服务员都笑了。
五十块,还不够买这里的一杯冰水呢。
“可系,藕不想成为一个好吃懒做的……嗯,啃老娃啊!”
“这都哪儿来的词儿啊?你还是小孩子呢,等有了工作再请叔叔吃饭,好不?”
沈宝想了想,点头说:“嗯,那好吧,不过那时候,藕就跟妈妈一起生活了。”
一想到妈妈,沈宝小脸上立刻洋溢出了幸福笑容。
“三嫂?她还好么?”
听起来好像,还在人世……那她怎么能放心沈沈一个人出来?
“一点也不好,藕见不到妈妈,想妈妈,只能对着妈妈的项链说话。”
沈沈垂下长长的睫毛,陷入了深深的思念。
“她去哪儿了?”
听起来又好像已经不在了,怕孩子伤心,编了个什么理由。
“很远很远的的地方。”沈宝叹了口气,重振旗鼓地掏出签筒子,递给盛司宇:“抽吧,等藕积累够了福报,就可以跟妈妈在一起了。”
“啊!你给人算命,就是为了积累福报,和妈妈在一起?”
真的假的?
难道三嫂跟三哥一样,是被看不见的东西害了?
“对呀,师父怕藕累,就让藕每天看三个卦。”
“你还有师父……”
对啊,他就说嘛,这么懂事的乖宝,怎么可能是被马喽养大的。
是他脑洞开错了,大脑里面骨质疏松了。
“嗯呐,师父对藕敲好哒。师父做的面条可好吃了,里面还有蛋宝宝。”沈宝推了推签筒,“四猪猪,你抽吧。”
“啊,好的。”
唰唰唰啦……
“咦,啥意思?”盛司宇拿起竹签,噗呲一声笑了,“花开富贵什么鬼?我还不吃香菜呢。”
“上上签啊,诸事皆宜。”
沈宝后悔了,四叔命太好了,并不需要帮助。
“你算算,我有没有桃花啊正缘啊什么的。”
盛司宇见孩子失落,努力给自己找缺憾。
“桃花,泥不是一直都有么?身边好多呢!至于正缘,泥心里已经有答案啦,还问藕干啥?”
大人真奇怪,总喜欢明知故问。
“啊……是,是吗?”盛司宇错愕了片刻,挠了挠头。
“如果泥认为不是,那就不是。师父说,缘分事在人为,如果不踏出那一步,就永远没有进展。”沈宝拿起奶油蛋糕,啊呜一口咬了下去。
“啊!真的么?你师父还讲这些啊,那你……给我算算她喜不喜欢我。或者,她喜欢谁吧。”
“不算了,已经算完三次了,多算不灵。”沈宝拒绝得干脆。
“啊,那明天好吧?明天你给我算好不?”
“嫑,藕的卦很宝贵,猪猪泥喜欢人家,就自己去问啊,算卦是算不到媳妇的。再说,藕也不会看这些呀。”
小奶团子鼻子上沾了点奶油,看起来奶呼呼的。
“你不会看感情?这个比拍魂还难吗?”
“藕系看不明白呀,什么情呀爱呀,好麻烦呀,藕只会看造孽账本!”
“啊!也是呢,你才三岁,要是懂了才奇怪。”
盛司宇笑了,拿出手机,把沈宝吃草莓蛋糕的小脸拍了下来,设置成了私人账号的头像。
“四猪猪,你在看蛇么呀?”沈宝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的靴子看,也下意识地往里面看了看。
“你刚才说,妈妈的项链,也放在了鞋子里吗?”
“当然没有啦,戴在身上呢!”沈宝将脖子上的玉佩拿出来,糯糯地道:“藕怎么会把妈妈的项链放在鞋子里呢?”
“这还真是三嫂的玉佩。”
虽然没见过沈云浠的贴身之物,但沈家的少爷**,每人都有一块图案相似的白玉佩,他以前见过沈家二少爷的玉佩,和这块形状一模一样。
如果仔细看,能看到右下角的繁体小篆刻字:云浠。
盛司宇感慨道:“果然是我们家孩子,鼻子耳朵也和三哥很像。”
沈宝立刻反驳:“藕只和妈妈长得像,和盛脑三一点也不像!”
“三哥长得,还不够好看吗?”
单就脸来说,三哥如果算第二,那没有人敢说第一了。
上到九十九,下到刚会走,都很吃他的颜呢。
沈宝这孩子,该不会天生仇帅吧?
“不管他好不好看,都跟藕一点儿也不像!”
就算全世界都跟盛玄霄为敌,沈宝也会坚定不移地站在全世界那边哒。
“这样啊,哈哈哈……”听到沈宝这么说,心里有点爽是怎么回事儿?
“四猪猪,你把盘子里的樱桃笑掉啦。”
沈宝指了指无辜的车厘子,拿起小勺子,喝起了碗里金灿灿的佛跳墙。
盛司宇尴尬地擦了擦桌子,“话说沈宝,你怎么一直抱着这双旧鞋子?新鞋子都不喜欢么?”
“喜欢啊,伯伯和叔叔买的水晶凉鞋都很漂亮。只是,这双鞋是妈妈给藕买的,因为藕脚长滴太快落,一直没机会穿。”
“哦……”
原来是三嫂给沈沈买的鞋子啊,怪不得小团子这么宝贝。
如果当初,三哥不那么骄傲,一家人该多么幸福。
兴许,三哥刚发病的时候,就能被沈宝打醒。
小说《三岁反骨崽:这个爹我不要了》 第9章 试读结束。